沒超速卻被攔車?新北市陳先生開車載了總共6人,行經過高速公路台南路段被國道警察攔下說他超速到138公里,當天警察叫他回家等罰單,但檢視行車紀錄器附設的功能可以紀錄行駛速度,確定自己沒超速,懷疑是測到超速但追錯人。
俗稱紅斑馬的國道警察車,伸出指揮棒搖啊搖,示意停車,一下車就面帶微笑的說「先生,你開太快囉!」
駕駛人陳先生vs.警察:「我不可能開到138,從我們要攔你的時候,測到你到攔你的時候,我的眼睛都沒有離開你這部車子的視線。」
駕駛人陳先生vs. 警察:「紀錄器有GPS功能,所以我檢查一下我的速度。」
重新檢視行車紀錄器,晚上8點多陳先生和朋友出遊北上回家,開車經過台南新營路段,畫面有錄到警車暗燈在路邊測速,旁邊還有其他車超過,陳先生的行車紀錄汽底下也有時速,車速最高110公里,完全不像警察指稱開到138公里會不會是拍錯人?
駕駛人陳先生vs.警察:「可是剛剛真的沒有超速,有拍到車牌嗎?但這個沒拍到車牌,我不太認同。沒有關係,你認為這個告發有意見的話,你可以去申訴沒有關係。」
警察要求申訴,但駕駛人覺得證據不足,罰單怎麼能夠成立?
駕駛人陳先生:「誤差值2、30公里,我覺得蠻誇張的。」
陳先生覺得很無奈,警察攔車說超速,但他自己感覺加上衛星定位的速度都能幫自己佐證,有沒有可能國道太暗造成誤會?該路段是國道第四警察大隊,當天就說要駕駛回家等超速罰單,過了一星期還沒收到,陳先生希望是誤會,省得申訴過程繁複費時。